1 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事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服務(以下簡稱“維保”)的基本條件、
標準、流程、形象、工具及相關資料。本規范適用于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開展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全流程服務工作。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規范的引用而成為本規范的條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規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令第7號《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
GB 25201-2010《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GB 39800.1-2020《個體防護裝備配備規范》
DB32/T186-2015《江蘇省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技術規程》
T/JFPA 0002-2019《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技術規程》
T/JFPA 0006-2021、T/JIA 0003-2021《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能力評價》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及定義適用于本規范。
3.1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服務
是指為保障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對單位提供前期維保現狀核查、過程標準作業、后期結論匯總等工作的全流程服務。
3.2消防技術服務人員
是指依法取得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并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中執業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按照有關規定取得相應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中從事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活動的人員。
3.3技術負責人
是指對本機構的消防技術服務實施質量監督管理,對出具的書面結論文件進行技術審核,且具備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的人員。
3.4項目負責人
是指對本機構的消防技術服務實施項目管理,對項目質量問題負責,對出具的書面結論負責,且具備相應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的人員。
3.5維保前期服務
是指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與委托單位簽訂正式維保合同后,開展維保內容復核、消防設施維保計劃制、進場授權確認等服務。
3.6維保過程服務
是指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按照已編制的消防設施維保年度計劃、月度計劃,定期到現場開展的流程性服務工作和服務結果的提交展示。
3.7維保后期服務
是指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與委托單位在維保合約即將到期前,開展的全周期工作匯總和移交匯報服務。
4 一般規定
4.1從業條件要求
4.1.1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在承接消防維保業務后,應按照《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的要求,組建與該項目相適應的技術團隊,明確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
4.1.2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了解并遵守委托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提前與委托單位協商,委派相關技術服務人員接受委托單位安全教育培訓,應在培訓后開展消防技術服務工作。
4.1.3維保過程涉及特殊作業時,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操作人員需持相應特種作業資格證。
4.1.4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依法與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組織從業人員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
4.2自律經營要求
4.2.1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專業技術標準、行業標準,依法經營,維護行業聲譽,恪守職業道德。
4.2.2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公開、公正、誠信、獨立自主地開展業務,認真履行合同,為客戶提供優質的服務,客觀反映維保項目的消防設施狀態,對維保結論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2.3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人員在執業過程中,應當以質量、技術和信譽贏得市場,參考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價格指南合理報價,反對劣質低價、無序競爭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4.2.4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宜參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能力評價》T/JFPA 0006—2021參與本省行業組織的評星評級,并由行業組織在社會公布,自覺接受行業組織和社會的監督。
4.2.5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宜在行業組織的指導下定期開展機構內部服務質量監督。
4.2.6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不得轉包、分包消防技術服務項目。
5 專業服務規定
5.1服務依據
5.1.1服務約定
5.1.1.1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根據相關的技術規程、規范及委托單位的委托需求,簽訂書面服務合同。
5.1.1.2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委托單位應根據雙方約定,明確服務范圍和要求,內容應涵蓋建筑信息、消防系統類別、維保內容、維保期限、以及運行狀態問題等,并形成約定條款(見附錄B)。
5.1.2服務公示
5.1.2.1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在行業組織的指導下,統一對外展示服務公示信息。
5.1.2.2服務公示信息應在委托單位主要建筑醒目位置進行展示。公示信息內容應涵蓋:項目名稱、機構信息及人員資格信息,以及維保范圍、維保頻次、維保時間等信息(見附錄C)。
5.2服務流程
5.2.1維保前期服務
雙方的維保服務合同簽訂后,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及時會同委托單位開展維保內容復核,并組織進場授權會議等維保前期服務工作。
5.2.1.1維保內容復核
a) 資料設施復核
對消防設施問題記錄資料進行復核確認,并提出整改方案告知委托單位。
內容包括:單位基本資料、建筑信息、消防圖紙、消防設施系統及數量,核實內容的完整性和維保計劃的準確性。
b) 現狀問題復核
對消防設施存在的現狀問題進行復核確認。
5.2.1.2進場授權會
由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合同簽訂人和項目負責人會同委托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召開進場授權會議(見附錄A.1)。會議內容包括:
a) 確認服務內容
雙方再次確認維保服務內容,包括:服務的建筑信息、消防設施數量、維保計劃要求、消防設施現狀問題等。
b) 確認人員信息
雙方確認各自團隊人員,包括: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方維保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及維保團隊成員,含個人相關資格、職稱、職業資格等;委托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項目現場聯系人,雙方互留通訊信息。
c) 公示消防技術服務信息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向業主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提交確認項目服務信息,并在委托單位消防宣傳欄等醒目處進行張貼、公示。
5.2.2維保過程服務
根據雙方確認的年度、月度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計劃,定期開展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服務過程涵蓋維保預約、首次會、現場作業、末次會等內容。
5.2.2.1維保預約
維保項目負責人根據制定的維保月度計劃內容,至少提前一天與委托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預約確認開展消防設施維保任務,可通過微信、電話、郵件、第三方維保app小程序等方式,預約內容包括:維保時間、作業內容、作業范圍、作業人員信息等,消防設施維保任務需要得到委托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確認后方可開展。
5.2.2.2首次會
維保項目負責人到達項目現場后,宜使用人臉識別定位工具、水印相機等技術手段進行簽到確認,帶領項目組成員與委托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組織召開當次維保首次會(見附錄A.2),會議內容包括:
a) 當次維保計劃確認
項目負責人向委托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再次確認本次維保作業的時間、維保作業內容及作業范圍,如有變動,根據委托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提出的要求進行計劃變更。
b) 注意事項確認
項目負責人向委托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告知本次維保注意事項及應急方案,維保作業中需要委托單位配合的事項;委托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向項目負責人提出測試要求及其他相關要求。
c)作業申請確認
雙方交底完成后,填寫當次作業申請單,雙方簽字確認,并明確維保結束時間。
5.2.2.3現場作業
a) 人員安排
項目負責人根據本次月度維保計劃,將消防設施外觀檢查、功能測試、保養等維保任務內容,按建筑樓棟、樓層、區域分配至項目組人員。
b) 維保作業
項目組人員按照分配到的維保任務內容,現場對應樓棟、樓層、區域進行消防設施外觀檢查、功能測試、保養工作,記錄發現的消防設施問題內容,并填寫《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記錄表》,針對消防設備重點部位,例如消防泵房、屋頂增穩壓設備、火災報警主機等,檢查人員應在設備運行時拍攝視頻存檔;對于消防設備檢查時,使用帶水印功能相機拍照形成影像記錄。
c) 維保確認
項目負責人負責對當次維保過程中各項目組成員提交的維保作業記錄進行核實確認,對發現的問題匯總、整理并當場編寫處理方案。
5.2.2.4末次會
現場維保工作結束后,維保項目負責人帶領項目組成員與委托單位組織召開當次維保末次會(見附錄A.3)會議內容包括:
a) 作業完成確認
項目負責人根據現場實際完成情況對照維保月度計劃向業主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匯報:維保月度計劃完成情況、問題處理情況、未處理問題的維修方案及建議項等;
b) 作業完畢設備移交確認
項目負責人向委托單位當場確認主要消防設施狀態:報警控制主機手自動、消防水泵控制柜手自動、防排煙風機控制柜手自動、濕式報警閥組相關閥門啟閉狀態等。填寫《末次會議及作業移交表》,并按《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技術規程》T/JFPA 0002—2019相關記錄要求,填寫《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記錄表》,一并交由業主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簽字確認。
c) 問題處理確認
項目負責人將當次維保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意見,以書面形成匯報委托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填寫《消防設施問題處理單》(見附錄A.4),雙方確認處理方案并簽字確認。
5.2.2.5報告出具及移交
當次維保作業完成后,依據《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技術規程》T/JFPA 0002—2019等標準出具維保報告,按照維保合同約定條款,及時送達業主方簽收。
5.2.2.6應急響應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建立應急響應機制,確保有項目在發生緊急情況時,項目組人員及時通過電話指導或到達現場的方式協助處置。
5.2.3維保后期服務
5.2.3.1年度維保報告
在服務合同周期即將到期時,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組織對委托單位進行全合同周期內維保工作匯總,按照《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技術規程》T/JFPA 0002—2019相關技術要求形成《年度維保報告》,并向業務單位移交匯報,主要包含以下內容:
a) 項目情況概述
委托單位消防設施現狀、維保頻次、維保內容等。
b) 維保年度計劃落實情況
是否按照年度維保計劃、月度維保計劃進行維保作業。
c) 技術人員組成
參與本項目維保作業的主要技術人員配置情況。
d) 問題匯總
合同周期內發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
e) 其它服務
配合上級部門檢查、配合消防疏散演習、消控室值班人員培訓等。
f) 改進建議
項目負責人結合項目實際情況,根據實際使用要求、新規范要求提出合理的消防設施改進方案。
5.2.3.2年度客戶滿意度調查
在服務合同周期即將到期時,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宜對委托單位項目開展客戶滿意度調查,根據調查結果,有針對性地改進服務方式,提高服務質量。
5.3服務工具
維保服務過程中應攜帶用于現場記錄及現場作業的工具。
5.3.1維保記錄工具
用于現場召開維保首、末次會議的記錄工具,包括:便簽紙(記錄紙)、移動設備、便攜式電腦、便攜式打印機等。
5.3.2維保作業工具
用于維保作業過程中對各消防系統功能測試及保養使用的工具,包括消防水系統測試、消防報警及聯動系統測試、防排煙系統測試、滅火器檢查、重要消防設備保養等。
5.3.2.1消防水系統測試裝置
a) 多功能試水檢測裝置:室內、外消火栓動靜壓測試;
b) 水噴淋系統試水檢測裝置:末端放水啟泵測試、試水閥測試;
c) 聲級計:水力警鈴測試。
5.3.2.2消防報警及聯動系統測試裝置
a) 感煙探測器功能試驗裝置:點型感煙探測器報警功能測試;
b) 感溫探測器功能試驗裝置:點型感溫探測器報警功能測試;
c) 線性光束感煙探測器濾光片:線性探測器報警功能測試;
d) 火焰探測器功能試驗器:紅外、紫外火焰探測器報警功能測試;
e) 標準氣體(氫類、烷類):可燃氣體探測器報警功能測試;
f) 聲級計:報警聯動控制器功能測試,聲光警報器功能測試、消防廣播功能測試;
g) 復位鑰匙:手動報警按鈕、消火栓按鈕等。
5.3.2.3防排煙系統測試工具
a)數字風速儀:防排煙風口風速測試;
b)微壓計:測試防煙疏散樓梯前室及樓梯間余壓值。
5.3.2.4滅火器檢查工具
稱重裝置(電子秤等):手提式氣體滅火器檢查。
5.3.2.5其他測試工具
數字溫濕度計、電子秒表、手持式激光測距儀、卷尺等。
5.3.2.6保養工具
a) 除塵器(或吹風機):用于清除控制柜、報警控制器、風機等設備灰塵;
b) 除銹(除污)套件:用于閥門閥桿、消火栓栓口銹漬清除;
c) 電工組合工具:用于柴油發電機保養、報警控制器等保養;
d) 超聲波清洗儀器:用于點型探測器清洗。
5.4服務形象
5.4.1工作服
維保技術服務人員宜著正式、安全、規范的服裝。其中:正式是體現消防技術服務的專業性,工作嚴謹不隨意;安全是技術服務人員穿著的服裝有利于方便開展技術工作;規范是體現技術服務人員著裝的款式、搭配的統一要求。
5.4.1.1制式要求
a)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維保服務人員的服裝宜符合消防技術服務行業組織的制式要求。
5.4.1.2服裝類別
滿足職業資格要求的技術人員可著裝制服,制服應區分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消防設施維保操作員。
5.4.1.3服裝款式
按照男女款式,制式上衣和褲裝區分,制式上衣體現工種、執業資格證編號、服務機構名稱、反光條等;制式褲裝佩維保工具插袋。
5.4.1.4服裝材質
材質應能符合化工企業等特殊場所的入場要求,宜采用全棉、防靜電等適用材質。
5.4.2個人防護與勞動保護
消防技術維保服務人員根據需要應配備用于電氣安全作業、登高作業、化工企業等特殊場所作業所需的個人防護與勞動保護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帶、安全鞋、絕緣手套、護目鏡、聽覺保護器等。
5.4.3裝備配備
消防技術維保人員進行日常技術服務時宜配置多功能腰帶、裝備包、作業標識牌等裝備。
5.4.3.1多功能腰帶
多功能腰帶應可配掛通訊設備,放置記錄文件及其它套件。
a)通訊設備
對講機(含防爆型)、手機等;
b)記錄用具
便簽紙、記錄本、筆;
c)其他套件
多功能組合套件(如電筆、手電筒、報警裝置復位鑰匙)等。
5.4.3.2裝備包
裝備包內含常用維保維修工具(通用型):萬用表、內六角扳手(套)、活動扳手(套)等;
5.4.3.3作業標識牌
包括:正在作業掛牌、請勿合閘掛牌、警戒帶、安全錐等。
5.5服務資料
5.5.1前期服務資料
按本規范5.2.1規定的要求形成統一的書面文件、記錄、表格等。
5.5.2過程服務資料
按本規范5.2.2規定的要求形成統一的書面文件、記錄、表格等。
5.5.3后期服務資料
按本規范5.2.3規定的要求形成統一的書面文件、記錄、表格等。
5.5.4維保檔案管理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在維保周期結束后,將服務資料按《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技術規程》T/JFPA0002-2019的要求整理歸檔,形成維保檔案,移交委托單位。
6 信息化服務規定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宜使用維保信息化軟件開展服務工作,信息化軟件應能在PC端或移動端實現維保計劃編制、現場作業、服務流程交互等功能,且維保服務信息能接入上一級的智慧消防平臺。
6.1維保技術標準信息化
為保證建筑消防設施正常運行,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的外觀檢查、功能測試、保養、系統聯動試驗等維保工作,應遵循相關行業的技術標準,各項標準內容編入信息化服務軟件工具。
6.1.1維保計劃編制
依據《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技術規程》T/JFPA 0002-2019的要求,將確定的服務內容導入信息化軟件,編制年度、月度計劃。
6.1.2維保檢查標準
依據《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技術規程》T/JFPA 0002—2019的要求,通過信息化軟件來執行消防設施外觀檢查、功能測試、保養等標準作業。
6.1.3問題生成及處理
將維保作業中發現的問題,通過信息化軟件生成問題處理情況。
6.1.4維保報告生成
根據維保作業內容、發現及處理的問題形成維保結果報告。
6.2維保服務流程信息化
為保證消防設施維保服務過程可追溯,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所執行的維保服務流程編入信息化服務軟件工具,實現消防服務機構與委托單位的實時在線交互,確保維保服務質量。
6.2.1服務內容確認
6.2.1.1維保預約
參照本規范5.2.2.1要求。
6.2.1.2首次會
參照本規范5.2.2.2要求。
6.2.2服務結果確認
6.2.2.1末次會
參照本規范5.2.2.4要求。
附錄A (規范性附錄)過程記錄樣表
A.1 維保項目進場授權會議記錄表
A.2 首次會議記錄表
A.3 末次會議記錄表
A.4 消防設施問題處理單
附錄B(規范性附錄)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約定
附錄C(資料性附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公示牌
江蘇蘇州智淼消防安裝工程公司主營:北京消防施工安裝,消防工程設計,消防維修改造,消防設備檢測,消防驗收代辦,消防維修保養,探測器清洗,消防檢測設備,智慧消防物聯網,消防設備銷售安裝及調試為一體的正規化消防企業。消防改造網址:http://www.www.qimengwl.com/;服務熱線:4006-598-119